来源:周伟绩发布时间:2025-04-01浏览次数:88
根据《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》(石大校发[2018]8号)文件要求,由学生本人申请,经学院组织专家核查、认定等相关工作,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。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-2025年4月3日,如有异议,联系教办张老师,联系电话0993-2055055
附件: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选修学分审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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